兰州市无公害蔬菜管理条例
兰州市201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无公害蔬菜不经检测不得上市。
无公害蔬菜是兰州近十年来依据本地自然条件及销售档期,采用标准化方式生产出来的优质产品。目前,全市认定的无公害蔬菜农产品生产基地已达144万亩,其中无公害蔬菜基地面积67.27万亩,已成为我市农村经济中生产规模最大、商品率最高、农民获益最多的优势产业和支柱产业。为保护兰州的无公害蔬菜,《条例》规定,我市将对无公害蔬菜基地实行严格保护和管理,并将实行无公害蔬菜销售市场准入制度。经营者如果拒绝接受检测或经检测达不到无公害标准的蔬菜,不得上市销售。本市外销的具有地方特色的无公害蔬菜品牌产品,应当统一包装,统一标识。经营无公害蔬菜的批发市场、超市,应当设立无公害蔬菜检测点,配备检测仪器、检测人员。农贸市场、社区市场也应逐步设立无公害蔬菜检测点。
相关评论
相关百科